第278章 老二的信(1/2)

许默的话让兄妹们都沉默下来。

他们希望郑如谦的生意热烈红火,但又怕他遇到危险。

他们也希望三哥吃到肉,希望边疆的日子不要那么苦寒。

其实这是一道选择题,送货就是选方恒,不送货就是选郑如谦,手心手背都是肉,实在难以抉择。

良久,长宴轻声道,“不用我们选,二哥已经选了。”

这封信应该寄出有段时间了,按照信封上的内容来推算,郑如谦已经抵达安水郡,正在扩大作坊,往边疆送肉。

“再说了,也不必太过担心。”长宴缓缓分析,“给军营送肉本身是一件好事儿,天家也想给边疆战士吃好喝好,只是碍于国库空虚捉襟见肘,二哥若是真的能够将这条线办起来,得到的嘉奖远大于弊端。”

这就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原理。

反过来想,水能覆舟,但也能载舟啊。

郑如谦之所以胆大包天,必然也是想通了,这件事做大后惠国惠民也惠自己。

“老二成长了。”许默感慨,“四年的时光啊。”

他们从一群孤苦伶仃的孩子,逐渐拥有自己的钱财,拥有自己的思想,再拥有自己的未来。

可不管走得有多远,步伐有多大,他们都没有忘记初心,都还是那个善良的自己。

许默站起身,取来笔墨纸砚,笔尖游走,丝滑迅捷。

“我会告诉老二,我们支持他,但也请他保重自己,保护好身边人的性命安危。”

“会试已经结束,自我感觉颇为良好,还请放心,四月若出捷报,会再寄去。”

“弟弟妹妹……”

当写到家人的时候,许默笔尖微顿,到底还是把江家的事情讲了出来,并在叮嘱郑如谦,莫要着急上火,一切对妹妹的生活没有影响,她还要开个做白水面的作坊,多挣些银钱。

末了,正要落笔。

姜笙突然出声,“告诉二哥,羊肉可好吃了,看看安水郡能不能养羊。”

原来还没死心呢。

许默忍俊不禁,提笔加上这句话,吹干墨迹以后装进信封,又用蜡油封上口,交给相熟的商人。

说起来,大渝王朝也是有专门送信机构的,叫做驿站,通常用来运送文书,或者通传捷报,八百里加急那都是常有的事儿。

但有一点,这个驿站只为天家服务,偶尔帮世家大族捎带点手,其他的再不会管。

普通百姓想写个信,多数靠返乡人捎带,少数见多识广的会找游行商人帮忙,再附上些许银两当做酬劳。

当然,并不是每件寄出去的信封都会如实抵达,丢弃和损毁都屡见不鲜。

晋朝就有个人叫做殷洪乔,离任归乡时就收到过一百多封信,都是异乡人对于故土的思念,却在转身后被殷洪乔扔进水里,并念叨,““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我殷洪乔又不是信差!”

此后人们常常用“误付洪乔”来比喻信件丢了或没有送到,可见寄信也是个大难题。

幸好郑如谦有点能耐,他四处奔波这几年不仅帮忙捎带过不少信件,也结识了不少同样南来北往的商友,真要是递上两封信,称得上十拿九稳。

而且根据商人们赶路的速度,时间也会有不同的变化,比如从边疆送来的信,居然用了不到二十天。

而从丰京到安水郡的信,就超过了二十天,才被送到郑如谦的手上。

簪花小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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