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意义(1/3)

王可是一个十七岁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女生。

重申这一身份似乎并没什么大用,然而却可以证明,并不是有一个造物主的身份她就真的和别的女孩子有什么区别。

起码现在没有区别。

别的女孩子该有的她都有,别的女孩子没有的她也没有,理应是这样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我胸呢?

王可茫然地思索起来。

她在造这个身体的时候有想过男女问题吗?似乎没有。她在这里玩耍时度过的那些岁月里有想过自己的性别问题吗?似乎也没有。

那么答案出来了,她的胸被她自己给忘了。

是的,一个纯粹用来游玩的地方需要考虑男女性别的问题吗?不需要的,就好像小时候过家家的时候男孩子也可以当新娘一样,男女并不能证明什么。

王可的目光看向那尾鱼。

啊,她知道了,它也没有性别。

多好,这个地方既然没有男女之分,那那些所谓的男女有别、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都不存在了,一切需要避讳的也都不存在了。

本来就该如此,这里需要男女的分别吗?不需要。这里没有繁衍生育,这里甚至除了自己以外再没有另外一个人!

王可想开了,她不再想着自己那个已经消失的东西,当然如果她想要的话随时可以长回来,但长回来又怎样呢?她有了它十七年,一点都没有新奇感了。

比起这个,也许她还会更好奇别的呢。

总之这个事情告一段落了,王可轻松愉悦地接受了自己在这个世界换了一个性别的事实,毕竟连种族其实都换过了,不是吗?

她——这次是真的要用祂了——祂按照计划的那样来到殿外,这大殿孤悬天外,周遭尽空,连云与风都未有,唯有无尽的光芒仍在极远处游动。往下则远远能看到祂给自己建造的游乐场,祂从高空落下去,在太阳上停住。

这颗炙热的火球向外散发着足以焚尽一切的热量,周身连气浪都被扭曲焚尽。它极大,连神用属于身体的视角看去时都几乎觉得无尽,可它又仿佛极小,小到可以是神手中的一颗弹珠,任祂随手抛了一抛再接住。

祂却对这弹珠没兴趣,这样光秃秃的、除了光就是热的地方有什么意趣呢?

属于人类的过往印记让祂只对山林、河流、湖泊、海洋之类曾经向往、并确实能去的地方充满好感,祂从太阳上来到大地,未着足袜的趾头踏在青草上,那青草上仍带有露水,祂细细感受着那种微微的刺痒间夹杂的清凉感,生出一种在另一个世界绝不会有的愉悦。

这片草地是祂所创造,这些露水是祂所创造,所有一切都来自于祂,因而当祂踩在这片地上时,带来的满足与成就感自然就与在另一个世界的同样行为所带来的不同了。

祂徒步穿行在这片大地上,时而在林中摘两个果子吃,边吃边在林中洒下一片花卉;时而在金灿灿的黄沙中行走,边走边让此处的风更强烈些,好将这片黄金国度吹出千奇百怪的变化来;祂走到海上时,觉得太过平谧,于是造出闪电风暴与大浪,让它们不定期地装饰这幅蓝色的风景。

最后祂来到一片地上,看着眼前风情各异的延绵建筑,皱起了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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