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说得我好怕(1/4)

从理论上来说,出卖自己的身体或者身体部位,似乎是没有问题的,毕竟“我的身体我做主”,不偷不抢,很正当。

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出卖自己的身体或者身体部位的活动,都或多或少地处在非法或者灰色的空间里,有的受到鄙夷,有的则讳莫如深。

卖血这种事,有一部分是合法的,就是所谓的“献血”——成天总是认为这里面充满了欺骗;还有一部分呢,就很难说清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了,主要看卖的途径。

当然了,最关键的是,卖的价格。

你比如说,张天幸说成天的那管血值一百个小目标,这个阶段的成天是很愿意接受的——其实恐怕个小目标都可以考虑。

所以,当霍青桐也提到卖血这回事时,成天虽然有些惊讶这女人怎么也有这种想法,但一想到或许又是一个高价,也就觉得没什么。

生意嘛!一切都可以谈。

“卖血,你早说嘛!不至于专门跑到我的学校来要死要活的。“

“话说,你是不知道你的血的价值么?”

“知道一点点吧,只能说。”

“张天幸,张天幸,对吧,那女人是不是已经搞过你了?”

“什么叫已经搞过我了?我可谁都没搞过,也没被谁搞过。”

“虽然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但我也只能说,你这么一大把年纪了,穷也就算了,居然还是处男!”

“霍青桐,这些无聊的话就别说了。你说到张天幸,你对她了解多少?”

“我虽然不喜欢了解女人,但我确实知道一些关于她的信息。”

“比如说?”

“比如说,比如说,提供信息不要钱的啊?“

“那你不说就算了,我也就是问问。而且就算你肯说,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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